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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一中2017年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安排
发布者:南漳县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鄂教幼高办{2017}5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我校决定认真开展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活动。学校统一要求,年级组组织协调安排,班主任组织全体学生完成评价全部过程。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的学生电子档案记录,由学校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服务,学生集中上网填报完善。为了本次综合素质评价顺利开展,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1、学校:做好学生学籍异动申请审批工作,启动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初始化分班分组,各年级班级优秀A指标分设置。
2、班主任:启动评价-查看进度-评语-教师评价-年级审查-学校审定-申述及复议。
3、学 生:自评-互评-申述及复议。
4、A级指标:学生需要提供相应优秀印证材料,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审核时需依据证明材料通过。
二、时间要求:湖北省课改网设置为本学期内完成,过期自动关闭,不能补建。我校统一安排时间,年级组组织集中评价。
三、网络技术支持:
学校:信息中心。
四、省网安排襄阳市所属学校统一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五、具体要求:学校各个年级、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按时保质完成评价工作。
南漳一中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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