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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16年度“三八红旗手” 的通知
发布者:南漳县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
各年级组、各处室: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团结奋斗,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示了现代知识女性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激励女教职工岗位成才,为学校的发展多做贡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个人品德,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办法
以年级组、处室为单位进行推荐评选。具体分配指标如下:高一年级组6人,高二年级组6人,高三年级组7人,办公室(含工、青、妇、党建办、信访办)3人,教研室1人,教务处1人,政教处、保卫处 2人,总务处(财务勤办)1人。
三、评选要求
请各年级组、处室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办法,评选出2016年度“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于3月2日前将名单报校妇委会。
南漳一中妇委会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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