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鄂招办[2018]12号
省招办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网址
全省统一的填报志愿网址: http://tbzy.hubzs.com.cn。两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在此网上填报。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填报志愿1.分段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7:00,填报: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志愿。
第二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填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含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安排在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批次,均不能在第二阶段填报。安排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的批次,也不能在第一阶段填报。
2.志愿查漏补缺
考生集中填报志愿截止后,各县(市、区)招办可以下载考生志愿数据库(下载数据中考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将统一以“*”代替),统计查找。上线未填报志愿名单,以便查漏补缺。
第一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查漏补缺范围是本科提前批(包括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等批次, 时间为6月29日8:00至17:00。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不进行查漏补缺。
第二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查漏补缺范围是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含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时间为8月12日8:00至17:00。
(二)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新增计划的院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为:
序号 批次 征集志愿时间
(1)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7月15日15:00-7月16日11:00
(2)艺术本科(一) 7月15日15:00-7月16日11:00
(3)本科提前批体育类 7月15日15:00-7月16日11:00
(4)本科第一批 7月24日15:00-7月25日11:00
(5)艺术本科(二) 7月24日15:00-7月25日11:00
(6)技能高考本科 7月24日15:00-7月25日11:00
(7)本科第二批 8月1日15:00-8月2日11:00
(8)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 8月1日15:00-8月2日11:00
(9)高职高专提前批体育类 8月1日15:00-8月2日11:00
(10)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8月1日15:00-8月2日11:00
(11)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8月5日14: 00- 17:00
(12)高职高专批文理类 8月20日15:00-8月21日11:00
省招办于征集志愿第一天15:00之前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于当天上午公布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
(三)修改录取用联系方式
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录取用联系方式。录取用联系方式包括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提供给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二是用于网上填报志愿与网上征集志愿向考生发送提醒短信。各地要特别提醒考生,避免使用携号转网的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
(四)其它事项
1. 各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查漏补缺截止时和各批次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的数据即为网上录取志愿数据,各级招办无需另行报送志愿数据。
2.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期间,每天凌晨1:00至5: 00关闭系统进行数据备份,考生不能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3.填报志愿期间,“湖北阳光招生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提醒短信。提醒短信内容不作为填报志愿依据,未收到提醒短信不影响填报志愿结果。
三、工作职责
1.省招办负责全省网上填报志愿规划,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指导意见,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程序的开发、集成、测试和维护管理,依规管理和使用志愿信息。
2.市(州、林区)招办负责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公示辖区内集中填报志愿场所及有关信息,协调组织高校在当地有序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宣传,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的查漏补缺工作。
3.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地填报志愿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公示辖区内集中填报志愿场所及有关信息;协调组织高校在当地有序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宣传;制定社会考生上网填报志愿的工作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检查中学的硬件设备、网络运行等情况;负责指导中学制订工作方案;负责志愿信息的查漏补缺工作;负责组织社会考生签订《网上填报志愿诚信承诺书》并回收登记;负责本地区考生密码维护。
4.中学负责网上填报志愿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按县(市、区)招办要求接待社会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协调组织高校在本校有序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宣传;组织全校考生签订《网上填报志愿诚信承诺书》;组织本校班主任、信息员做好操作培训与指导、政策宣传与解释、接待考生有序上机等工作,安排专人维护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场所秩序。
5.班主任负责向本班考生提供必要的填报志愿指导、讲解政策,帮助考生通过正确的渠道了解招生院校与专业的基本情况,组织考生签订《网上填报志愿诚信承诺书》并回收登记造册,交所在中学统一存档备查。
6.考生按规定签订《网上填报志愿诚信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对自己网上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考生志愿是招生录取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招办要高度重视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招办主任是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技术和组织准备,完善网络构建和工作流程设计,明确各岗位人员和工作,按规定做到设备到位、环境到位、技术人员到位、组织管理和安全措施到位。
2.优质服务考生。①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培训。各市(州)招办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中学集中进行招生政策及志愿填报的宣讲和培训。各县(市、区)招办要及时将《网上填报志愿必读》免费发给每个考生,组织辖区内考生签订《网上填报志愿诚信承诺书》,负责做好社会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诚信承诺书》的签订、回收和存档备查。各中学要在第一阶段集中填报志愿前,对所有考生集中进行招生政策宣传,组织考生收看《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讲座(视频)》,要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宣传平行志愿和分类投档规则、各批次填报志愿时间、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每个考生知晓填报志愿有关事项。要组织本校考生签订《网上填报志愿诚信承诺书》并回收存档备查。②要加强信息公示。各市(州)、县(市、区)招办集中公示辖区内所有中学两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期间接待考生的开放时间、地点、责任人、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等信息。上述信息以市(州)为单位在6月17日前报省招办备案。③加强填报志愿环境建设。填报志愿前,各中学要对集中填报志愿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网络和各项设施能正常使用。填报志愿期间,中学要安排专人在机房维护秩序和提供技术指导,禁止无关人员进考生填报志愿机房或教室,防止干扰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行为发生。
3.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各地要切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安全防范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考生身份信息和志愿信息泄露。中学和班主任要加强对考生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使考生知晓设置和保护好密码的重要性,不向任何单位或任何个人提供密码。省招办配发给市县招办和中学信息管理人员的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工作账号采取实名制登记,一个账号对应一个人。要积极协调电力、通信、公安和网络运营商等单位和部门,确保网络安全畅通。要从网络接入、电力保障、设备配备和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网络风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网络和计算机安全措施,加强对系统漏洞和病毒的监测,及发现安全隐患,升级系统补丁,防范黑客攻击和病毒侵袭。
4.尊重考生填报志愿自主权。各中学、班主任和考生家长要切实尊重、维护并保障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严禁任何机构和任何个人索取考生密码、代填或篡改考生志愿;严禁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参与、协助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和中学不得向高校及个人提供考生成绩、志愿及基本信息。
考生对自己的密码安全和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负责。鼓励考生到所在中学填报志愿,家庭具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在家中填报,不鼓励考生到网吧等公共场所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如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或泄漏,不按网.上填报志愿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和要求填报或请他人代填代改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5.压实工作责任。继续坚持“谁用谁负责”、“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州招办要向省招办签订责任书,各级招办、各中学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把填报志愿各项任务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建立网上填报志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办。要高度重视查漏补缺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把握,规范流程,依规操作,确保填报志愿工作平稳有序。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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